台北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 桃園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婚姻感情家庭暴力關懷協會 中華民國徵信品質保障關懷交流協會 中華民國工商經濟市場調查徵信協會 台中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台灣高速鐵路線上售票系統
台鐵網路訂票
國內航線時刻表
我的E政府-電子地圖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台灣彩券
目前位置 > 首頁 > 相關新聞

離婚產子 前妻告外遇通姦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報導】 2008.11.06

高雄市王姓連鎖餐廳負責人與前妻離婚後256天,女友產下一子。王的前妻認為前夫離婚前就與女友偷情,因此指控前夫與女友通姦。檢察官則認為,妊娠期的長短每人不同,王離婚不滿280天,女友就生產,並不能因此證明是二人離婚前通姦,因此處分不起訴。

王姓老闆(33歲)與元配結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去年4月12日協議離婚。兩個月前,前妻申請戶籍資料時,發現前夫的戶口裡多了一名小嬰兒,認為前夫的「速度太快了」。

王的前妻認為,這名男嬰去年12月24日生的,距她與前夫的離婚日只256天,根本不滿「懷胎十月」的280天,因此指前夫是在離婚前,就與男嬰的媽媽偷情所致,分別指控前夫與男嬰的媽媽通姦與相姦罪。

王姓餐廳老闆雖與女友都說在他離婚後才發生關係。承辦檢察官也認為,妊娠期間長短因人而異,並非一定要懷孕280天才生產,沒有證據足以證明王離婚前偷情。

 

相關新聞更多相關新聞

.無家屬認屍 女巡官千里尋人 【 中國時報 】

.女童只會越語 見施暴父就尖叫 【自由時報 】

.徐若瑄遭背叛 劈腿男先哭 【聯合新聞網】

.公司幫人模擬離婚 促數對夫妻破鏡重圓 【北美新浪網 】

.姊弟戀欲分手 女子遭痛毆 【聯合報】

 

 


電視專題採訪

徵信報馬仔

警員外遇偷情 枕邊洩密…判刑

小室揹債破10億 辦妥離婚完美切割

警官的媽報警 控兒家暴砸孫

陳漢典走紅甩女友 小S批「負心漢」

專挑美女襲胸 前科犯男子被起訴

心理測驗

發現自已原來是第三者你會怎麼辦? 

分析你的劈腿功力到底高不高

12星座男人出軌前的小動作

婚後你會虐待老公嗎?

各區據點

晚晴徵信全國入口網 女人徵信全國入口網 婦幼徵信全國入口網 鴻海徵信全國入口網 女子徵信全國入口網 警民徵信全國入口網 大愛徵信全國徵信入口網 全國新女性徵信入口網
台北市:02-2711-2711
台北縣:02-8985-6886
基 隆:02-2430-1216
宜 蘭:03-953-0116
花 蓮:0800-007-787
桃 園:03-280-6666
新 竹:03-561-1133
苗 栗:037-362-443
台中市:04-2299-3323 台中縣:04-2326-3555
彰 化:04-728-1908
南 投:049-233-8623 雲 林:05-534-0836
嘉 義:05-220-4921
台 南:06-226-1133
高 雄:07-201-6368
屏 東:08-751-9168
台 東:08-770-8322
離 島:0800-44-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