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电话0800-44-6666


台北侦探社:02-2711-2711
桃园侦探社:03-425-6916
新竹侦探社:03-561-1133
台中侦探社:04-2292-2949
彰化侦探社:04-868-1685
嘉义侦探社:05-225-2668
台南侦探社:06-229-2627
高雄侦探社:07-745-2672
屏东侦探社:08-770-8322
宜兰侦探社:03-953-0116
-
可利用免费咨询专线或传真进行侦探调查咨询
-
确认每一项侦探调查委托内容
-
回复侦探调查书面意向同意书
-
签约支付订金,侦探社将会提供侦探调查相关报告

▪ 台北市、新北市、宜兰、花莲公司 0800-449-999
▪ 桃园、新竹、苗栗公司 0800-003-007
▪ 台中、彰化、南投公司 0800-075-555
▪ 云林、嘉义、台南公司 0800-666-646
▪ 高雄、屏东、台东、外岛公司 0800-525-555

因为有内裤当证据 两人成功离婚还获赔
2015-09-30
一名已婚的妇人,与同事发生婚外情,甚至两人还同居,丈夫发现他有外遇情形,进行抓奸行动,虽然没有当场抓奸在床,但丈夫在阳台发现,两人在激情时内衣裤随意乱丢,而且内衣裤一起挂在阳台上晒,决定提告两人通奸。一开始检察官在侦办时,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两人通奸,决定不起诉,但后来法院审理後,判定两人因为一起晒内衣裤,证明两人的确有同居,判准两人离婚,妇人还必须赔偿四十万元。
新北市侦探社全通奸调查专家论述
因为有同居关系,就算是有影响到对方婚姻生活,在民事上有妨害家庭罪,就算没有性行为,也可以获得赔偿。在刑法上,通奸罪必须要两人有性器官结合,才能算是通奸罪。就算是有照片也不见得告成通奸,之前有个案例,张男发现太太手机里有自拍性爱照,知道她有外遇後,拿自己手机翻拍後,开始跟踪妻子,发现她去到小王家,马上报警与警方一同抓奸,向法院提告两人通奸,不过小王与陈妻否认通奸,称两张照片都没有拍到脸,检方查验後无法确认主角是两人,因此处分不起诉。搜集证据很重要,要搜集有利证据才有效,否则很容易像照片一样,无法证明导致两人无罪。大爱侦探社有各种专业服务,抓奸、搜证、工商侦探等等,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来电洽询,我们有多年经验,人员也有受过专业训练,提供您最佳的服务,如果法律上有任何不懂问题,也有免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