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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控诉丈夫虐待
记者金仁晧/台北报导 – 2014年12月12日
吴姓女子控诉王姓丈夫用韩国当红聊天软件发送她的照片给网友并辱骂她,还曾在交往时发送她的裸照跟朋友分享,造成她痛苦不堪,吴女更指出,当初结婚时,是王男拿结婚证书到网球场找球友签名,证人根本未确定双方意愿,因而提起婚姻无效之诉,并求偿25万元,士林地院审理後,确认婚姻无效,其余驳回。
吴女开庭时表示,去年5月间,她跟王男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约2个多月後,两人一块过夜,王男竟趁着她熟睡时,以手机拍下裸照,并用Line传给吕姓友人“观赏”,直到隔天两人一同驾车外出,她在副驾驶座查看王男手机,才惊见裸照外流,两人大吵一架,她本来想到派出所报案,王男拼命拦阻才作罢。
王男反驳,不论是拍摄裸照或是聊天内容,都是结婚前之事实,而当时证人在结婚证书上签名时,吴女不但在场,也有点头示意,并无违法。
王男另指出,拍摄裸照的行为有不妥,但已获吴女原谅,因此两人才结婚,还到菲律宾长滩岛渡蜜月,甚至拟定生子计画,吴女却态度反复,屡次提出刑事告诉,尽管他积极行房,补偿吴女,仍旧无法挽回,反请求法院裁判离婚,并求偿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