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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LINE大鵰搞暧昧 妻告不成通奸
自由时报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 – 2014年12月15日
李姓女子指控,陈姓丈夫与朱姓老板娘暧昧,且发现先生LINE男性性器官照给对方,还声称要满足她,怒告朱女通奸;但检方认为,李妇并无具体事证可证明两人奸情,罪证不足不起诉。
李女指控,朱女去年与先生发生关系,事后她发现先生LINE有与朱女暧昧对话,且先生曾发送有男性性器官照片给朱女,才认定2人当天有奸情。
朱女向检方否认犯行,声称在巷口开店,因而认识陈男夫妇,还说陈男要传什麽东西给她看,她不一定要读,且相信陈男不只传给她1个人。
李女还曾告诉她,陈男的LINE友不只她,且传给别的女人看的内容“更恶心、更暧昧”,李女还说她很可怜。
朱女说,更何况,自己与先生住在一起,如果李女认为2人有奸情,可以抓奸啊!
陈男则说,自己是去店消费才认识李女,2人间并无奸情,仅止于LINE上,偶尔会讲些性爱的事情,他已跟妻子道歉,事后妻子只告朱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