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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劈腿 互LINE裸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 2014年12月16日
梁姓男子婚前脚踏两条船,和担任公务员的陈姓太太结婚后,陈女指控他仍和婚前劈腿的洪女通奸,2人还以LINE互传裸露胸部、自慰私处裸照,及性器官勃起等照片,向法院提告求偿,高等法院认定洪女和梁男有不正当交往关系,昨判洪女应赔偿陈女40万元定谳。
陈女指称,生小孩不久,就发现丈夫疑和婚前认识的女房仲交往密切,她偷偷检查梁的手机,发现他们从99年起的1年多时间,几乎天天互传暧味露骨短信,及频繁以即时通信软件传递爱意。
陈女说,洪女陆续发送“你对我的用心的爱,我会永远放在心里”、“公.还有1320420秒(15天时间)才能看到你,真希望时间快点过”、“今天叫的很大声,因为比之前有feel”、“要让你睡饱,再温存个三百回合”等露骨短信给梁男。
此外,洪女被查出以即时通信软件,发送她裸露胸部、自慰私处等全身裸照给梁男,梁男则立即回传全身裸照、性器官勃起照给洪女,2人几乎如同“空中作爱”般。
陈女认为2人应已发生多次性关系,不满洪女破坏婚姻,提告要她赔偿100万元。洪女否认通奸,辩称2人间虽有网络性爱对话,但不能代表什麽。
高院审理认定,洪女和梁男在陈女婚后不久,即有超友谊的不正当交往关系,部分短信还发现,洪女甚至暗示、鼓励梁男和陈女离婚,因此判洪女应赔陈女40万元确定。陈女在向洪女提告求偿後的第6天,已和梁男离婚。